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23年5月8日上午,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莲花中队执勤民警在执勤过程中依法查处了两起机动车超员载客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0时29分左右,一辆号牌为甘ER6565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陇城镇路段时,在距执勤点5公里500米处停止不前,执勤民警觉得可疑随即上前查看。经检查,该车核载人数为七人,而实载十人,超员三人,属超员违法行为。经过执勤民警的进一步询问,该车驾驶员交代称在满载的情况下存在侥幸心理,多拉了三人,心想不会被交警查到。
当日14时36分许,执勤民警在五营镇开展日常勤务时,在2公里500米处发现一辆号牌为甘EU7803棕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缓慢,行踪可疑,透过车窗隐约看见车内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辅警当即责令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核载人数为七人,而实载九人,超员两人,属超员违法行为。
在铁证面前,两名驾驶员对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驾驶员和乘坐人员讲解了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两名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秦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超员状态下的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制动距离延长,安全性能下降,存在侧翻、倾覆、转向失效、车辆追尾的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切不可心存侥幸,图一时的方便,造成终生的悔恨。